为切实做好学校2023年公共卫生专业硕士(MPH)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,根据《成都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》,特制订2023年公共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方案。
一、接收调剂专业及数量
拟接收调剂专业 |
专业代码 |
各方向拟调剂名额 |
公共卫生专业硕士 |
105300 |
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方法及应用:8名(含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) 营养与健康管理:6名 卫生检验技术与应用:17名 |
二、调剂基本要求
调剂考生除了符合《成都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》的规定和要求外,各方向报考考生须符合以下相关专业要求:
拟调剂方向 |
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|
本科专业要求 |
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方法及应用 |
公共卫生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、临床医学 |
预防医学、卫生检验、临床医学、健康管理、公共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|
营养与健康管理 |
公共卫生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、临床医学 |
预防医学、卫生检验、食品与营养、临床医学、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 |
卫生检验技术与应用 |
公共卫生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、临床医学、医学技术(医学检验技术)、药学 |
卫生检验、预防医学、医学检验、药学、生物医学、临床医学、化学等相关专业 |
三、调剂系统开通时间
2023年4月6日20:00开始,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。(北京时间,下同)
四、调剂程序
1.所有调剂志愿考生都必须在教育部指定的调剂平台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(http://yz.chsi.com.cn/)提交调剂志愿。请相关考生关注我院调剂信息,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志愿。
2.复试为差额复试,复试比例不低于1:1.2。请有意向的调剂考生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,在限定时间内,在调剂平台上点击确认“同意参加复试”按钮后,方能参加本校复试。未在限定时间内确认复试信息的考生,将取消其复试资格。
五、复试内容、形式及规则
1、采取现场复试方式,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。
2、复试内容和形式主要分为:
(1)专业课笔试:笔试科目按不同方向,分别为《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》、《营养与食品卫生学》、《食品理化检验》,考试时间为2小时,满分为100分。
(2)专业英语能力测试。专业英语能力测试为闭卷笔试,考试时间为40分钟,满分100分。
(3)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。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,总分100分。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进行评分,每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。
六、复试安排和要求
(一)考生复试报到时间、地点和资格审查
1、报到时间:4月11日8:00—12:00
2、报到地点: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科(东区实验楼3楼A301),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(成都地铁3号线至成都医学院站,C口出)。
3、报名费:复试费120元/人,通过“成都医学院计划财务处”微信公众号缴纳,缴费指南见:https://yjsy.cmc.edu.cn/info/1016/1900.htm。。
4、资格审查:
提供如下材料:
(1)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(正反面)、准考证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。
(2)本人学历、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:
①往届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;
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者学信网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”;
③“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”复试的考生须提供《入伍批准书》和《退出现役证》。
个人简历1份(重点介绍教育背景、专业技能、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)。简历模板见附件。
(注:个人简历请转成PDF文件,以“姓名-学科方向”命名,于4月6日12点——4月7日12点期间,先单独发送至cdyxyggwsxy@163.com。)
(4)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。
以上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1套。
5、心理测试在4月10日12点之前完成,操作指南见:https://yjsy.cmc.edu.cn/info/1068/1893.htm。
(二)复试专业课笔试、综合面试安排
1.专业英语笔试
笔试时间:4月11日14:00—14:40
笔试地点:新都校区(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)
2、专业课笔试
笔试时间:4月11日14:50—16:50
笔试地点:新都校区(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)
3、综合面试
面试时间:4月12日9:00开始
面试地点:新都校区东区实验楼(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)
面试内容: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能力考核、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等。
七、成绩计算方式
复试成绩(满分100分)=专业课测试成绩(百分制)×35%+英语能力测试成绩(百分制)×15%+综合能力测试成绩(百分制)×50%。
总成绩=(初试成绩÷5)×50%+复试成绩×50%。
八、拟录取
复试成绩不及格(60分以下)者不予录取,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依据总成绩,按研究方向分别进行排名,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。经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,须及时确认接受拟录取,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,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九、体检
考生拟录取后可选择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(1寸照片贴体检表),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原件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内快递邮件到我院。
收件人:唐老师,收件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。电话:028-62739398。
十、其他注意事项
本办法未尽事项,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。
十一、咨询联系方式
杨老师、唐老师;联系电话:028-62739398
十三、申诉受理渠道
公共卫生学院申诉和投诉电话:028-62739571
研究生院申诉和投诉电话:028-62739178
校纪委办公室申诉和投诉电话:028-62739076
成都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
2023年4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