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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卫生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守则

作者: 公共卫生学院   发布时间:2021-11-01 16:29  阅读人数:

一、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着白大褂,不准大声喧哗,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,要保持实验室的肃静和实验室卫生。

二、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排。不准动用与自身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;不准擅自换组使用仪器设备;不准擅自离开实验岗位;不准将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。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仪器设备造成损坏者,严肃处理。

三、使用贵重精密仪器,需在教师指导下按章操作,决不允许违章操作和自作主张。使用电力仪器和设备,在输入输出电压相符的情况下,方可接通电源按规程使用,工作结束立即切断电源。严禁烘干玻璃量器,防止因容积变化体积不准。应用烤箱时,操作者不准擅自离开实验室,防止事故发生。

四、实验室中的无毒废液倒入水槽中,用水冲洗干净;有毒液体集中处理;固体垃圾倒入桶中,由实验值日生清除,防止水池堵塞和腐蚀。在实验过程中,应注意安全。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实验中如出现事故,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,停止实验,保护现场,检查原因。

五、学生做实验应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。课前认真预习实验指导,实验时要认真操作,实事求是。不得草率行事,不准抄袭臆造。实验结束后及时整理实验记录,写出实验报告。

六、实验完毕,及时将使用的仪器设备和器皿等进行清查整理,交付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验收,并清扫实验场地,经验收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。最后离开实验室者要关好门窗、水电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。

七、凡仪器、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,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,及时排除或维修,并根据事故情况按校教报处制定的有关赔偿制度要求进行处理。

八、实验室在保证教学的前提下,积极安排科研。科研所需的药品、低值易耗品应自行解决;损坏仪器设备应按校教报处制定的有关赔偿制度要求进行赔偿。

九、实验人员应节约水电,关好门窗,注意安全。

十、非本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配实验室钥匙。